1.1 使用說明
1.1.1 概述
本產品按GB10966標準制造,臺車式爐體為活動式爐底,實行間斷加熱,具有結構簡單、通用性強等特點,適用于小批量、較大型工件熱處理加熱。
RT3系列臺車式爐與相應的感溫元件和控制柜配套使用,實現爐溫自動控制。
1.1.2 主要技術參數
參 數 名 稱 | 單位 | 數據 |
額 定 功 率 | KW | 200 |
額 定 電 壓 | V | 380 |
額 定 溫 度 | ℃ | 950 |
Hz | 50 | |
相 數 | 3 | |
加熱元件接法 | Y;Y | |
臺車爐工作尺寸(長×寬) | mm | 1800×1000 |
通過高度 | mm | 1000 |
爐 溫 均 勻 性 | ℃ | ≤±7 |
加 熱 區 數 | 2 | |
最大一次裝載量 | kg | 8000 |
外形尺寸(長×寬×高) | mm | 4100X3350X3850 |
重 量 | kg | 7200 |
1.1.3 結構簡介
本系列臺車式爐爐體由爐襯、爐殼、臺車、加熱器和爐用機械組成。
爐襯是用耐火材料砌筑成爐膛,相對臺車面用耐火磚砌筑,爐墻及爐頂采用全纖維結構,使其在加熱過程中能承受高溫熱負荷,減少散熱損失。爐襯具有一定的結構強度,以保證爐內熱交換過程的正常進行。
爐殼是爐體的鋼結構部份,由支柱、爐墻鋼板及固定構件的各種型鋼構成。爐殼的作用 是固定爐襯并承受其重量,前支柱則用以承受爐門、龍門架等構件的重量。
臺車是爐體的活動式爐底,由車架、爐襯、加熱器、爐底板、行走牽引機構和銅插刀等組成的一個獨立體,以方便較大型工件在爐外通過起吊設備裝卸工件。臺車上的加熱器是通過銅插刀接觸爐殼后部的插座供電的。臺車密封是由沙封槽和砂封刀組成,借小車行走機構的動力自行實現密封,可防止冷空氣吸入爐內;當爐膛為正壓時,則防止高溫爐氣外逸。此外,還可隔絕爐內熱輻射,保護臺車金屬構件不被燒壞和防止爐內軌道受熱變形。
加熱器采用鐵鉻鋁高溫合金絲帶繞成螺旋狀和波紋狀,懸掛于爐膛內壁和平置于臺車上。.
爐用機械有爐門升降機構和臺車牽引機構,均采用鏈輪減速傳動,分別通過電動葫蘆和電動減速機帶動實現爐門升降和臺車移動。由于設置有制動器,消除了到位時的位置誤差。在爐門關閉行程終點設置有限位開關,當爐門一旦開啟時,加熱器電源自動切斷,確保操作人員安全作業。同時有臺車與爐門聯鎖裝置,當爐門在關閉狀態時,臺車牽引機構電源不能接通,防止由于誤操作造成事故。
1.1.4 使用及維修
① 電爐操作人員必須了解電爐及其輔助設備(包括控制柜、儀表等)的構造及其特性,使用前必須對減速機加入潤滑油,同時應了解電氣線路的鋪設情況。
② 在接通電源以前,必須仔細檢查設備情況是否已達到安裝、烘爐說明中的要求。
③ 爐門一經開啟時,設備自動切斷加熱電源,特殊工藝如切斷電源會影響工件質量,用戶應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,以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,同時應經常檢查各電器間的聯鎖動作,以防失靈。
④ 臺車上的爐底板嚴禁沖擊,工件應穩定放在上面,不得使其滾動和跨踏,其堆碼工件的幾何尺寸應規范在工作區尺寸內。
⑤ 嚴禁將帶有腐蝕性、揮發性、爆炸性氣體的工件放入爐內加熱,也不能向爐內直接滴入或通入可燃性液體或氣體,以免影響加熱元件及耐火材料的壽命或發生爆炸等意外事故。
⑥ 定期揭開爐底板,每使用一段時間后吹掃底板下部氧化皮等雜物。特別在新爐底板投入使用2爐后更應立即清掃底板下部氧化皮等雜物,以防氧化鐵太多引起爐底加熱器短路或引弧。砂封槽內應經常增添和更換干河砂。
⑦ 爐膛內纖維釘如有斷損,應及時更換,若爐襯嚴重損壞應及時重新砌筑。
⑧ 加熱元件如經短期使用尚未發生嚴重腐蝕而折斷時,可用CHS402或CHS407高溫不銹鋼焊條,用直流電焊機進行焊接。
⑨ 控制系統說明詳見控制柜技術文件。
1.2 安裝、烘爐說明
1.2.1 安裝及冷態檢查
① 安裝前應參考基礎圖做好基礎并檢查所有配套部件應完好、齊全。
② 檢查基礎,同時考慮鋪設電線管路的位置。
③ 吊裝爐體就位鋪設軌道后按接線圖接線。
④ 按爐體上接地銘牌指示將爐體外殼可靠接地,接地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主回路線徑的1/3,最小不得小于6mm2。
⑤ 檢測加熱元件相與相、相與地之間有無短路現象。同時測量各相加熱器電阻值,應與加熱器圖上所標阻值基本一致。
⑥ 插入熱電偶,其插入爐膛深度不得小于150毫米,并用補償導線聯接至儀表。
1.2.2 烘爐說明
① 電爐安裝完畢,在開始使用之前必須對爐襯進行烘烤,除去爐襯中的水份,提高絕緣性能,并使砌縫灰漿燒結,增加爐襯結構強度和避免升溫過急損壞爐襯。
② 烘爐前,檢查加熱器對地(外殼)電阻值應≥2KΩ,若實測<2KΩ,說明爐襯嚴重受潮,此時應先用其他加熱方式進行預烘(打開爐門)。待絕緣電阻達到2KΩ以上后,再按下表正式烘爐。
③ 烘烤工藝按下表進行:
升溫范圍 | 保溫溫度 | 升溫加保溫時間 | 備 注 |
室溫~200℃ | 200℃ | 12h | 打開爐門 |
200~400℃ | 400℃ | 8h | |
400~550℃ | 550℃ | 8h | 關閉爐門 |
550~650℃ | 650℃ | 6h | |
650~800℃ | 800℃ | 6h | |
800~950℃ | 950℃ | 4 | |
④ 爐體長期擱置達半年以上重新使用時,應按上表規范進行烘烤。
⑤ 重新砌筑或大部份修補爐襯后應進行烘烤。
⑥ 爐體經過烘烤后,必須切斷電源,待爐子冷卻后仔細檢查加熱器的聯接處是否牢固可靠,并用500伏兆歐表測量相與地的絕緣電阻,其值應大于0.5兆歐。
⑦ 烘烤完畢,投入生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