烘箱安全操作規程
一、烘箱要按照銘牌上所規定的溫度范圍使用,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。
二、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、油桶、棉紗、布屑等易燃物品,不得在烘箱旁進行洗滌、刮漆和噴漆等工作。
三、要防止其他物件落入烘箱風道與加熱原件接觸造成短路。
四、打開烘箱前,必須先斷電。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。
五、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,如工具,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物。
六、經過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香蕉水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物品,應在室溫下放置15~30分鐘,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后,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,室內應注意通風。
七、烘箱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,更不得用汽油擦拭。
八、非金屬物品放入烘箱內加溫,一定要按照工藝規程進行。
九、烘箱工作前必須將鼓風開關打開,以防燒壞加熱原件。
十、使用前要檢查自控裝置,指示信號是否靈敏有效,電氣線路絕緣是否完好可靠。
十一、維修烘箱時時,應確認烘箱已冷卻到室溫且電源已關閉.